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精神,进一步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依规治党要求,加强企业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更好地助推企业对标看齐、追赶超越,构建和谐企业,特签订2017年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
第一部分党建工作
一、党的思想政治建设
1.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及党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市、集团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用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武装党员干部头脑。继续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延安精神再教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教育培训等活动。通过思想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提高遵规守纪意识,增强担当精神和工作责任感。
2.认真落实各项学习制度。坚持中心组学习制度,每月集中学习不少于4个学时,全年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50个学时。此外,鼓励各企业领导班子及各级管理干部业余时间参加业务知识培训学习,重点加强各企业领导班子关于供给侧改革思维理念、现代企业管理等方面知识的学习。
3.各企业党组织要认真落实“三会一课”、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党员党性分析等制度,进一步完善党支部各项工作制度,实现党支部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重视党员教育工作,公司各直属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至少为党员讲1次党课,各企业总经理每年至少为党员和职工作1次形势报告。定期召开组织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坚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组织生活会,全面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监督和管理。
4.开展理想信念、党性党风党纪、道德品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教育,增强党员干部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自觉性和适应新常态、用党的方针政策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工作、推动实践的主动性。
二、党的组织建设
(一)加强领导班子和人才队伍建设
1.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能力和作风建设,继续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切实发挥各级领导班子服务中心、服务大局的表率作用。
2.落实好“三项机制”,激发和保护各级管理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营造争先创优良好氛围,凝聚追赶超越的精气神。严格干部选拔任用程序,把好干部任职资格关,严格落实选拔任用干部的民主推荐、组织考察、集体讨论等三项基础环节和必经程序,全面、如实、准确地记录干部选拔任用中的动议、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等工作环节。加强干部任用监督考核,每年针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开展“一报告两评议”。
3.加强后备管理干部的建设。落实“人才强企”战略,加快年轻干部培养,从年龄结构上完善后备干部队伍结构。进一步加强青年经营人才培养和跟踪使用管理,逐步完善后备干部队伍年龄、专业结构,为业务扩张、追赶超越提供人才保证。对后备领导班子要按照本企业领导班子职数2:1的比例进行培养储备;对各管理岗位管理人员要按照1:1的比例进行培养储备,形成公司系统人才梯队建设。
(二)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
1.推行党支部工作全程纪实制度,如实填写《党支部活动纪实本》。党支部每年至少开展1次党员民主评议工作,对党员按时参加组织生活和党的活动、按时足额缴纳党费等基本义务的履行情况进行民主评议,按照有关工作程序,对评议结果“差”和不合格党员进行批评教育或整顿清理,严肃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
2.抓好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严格按照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员发展工作的通知》规范,落实积极分子培养和党员发展各环节工作,实行发展党员公示制、票决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发展党员质量。
3.继续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党章,学习党的制度规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各直属党组织要结合自身实际,每年确定开展主题实践活动,并设立党员责任区、党员示范岗,持续推行党员目标管理,搭建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平台。
4.加强软弱涣散党组织的整顿。各直属党组织做好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摸底调查,对摸排出来的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要逐一建立台账,制定整顿方案,确定包抓领导,明确工作责任。排查、建立台账和制定整顿方案工作于2017年3月上旬完成,2017年6月上旬之前整顿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2017年10月底前必须动态消除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
(三)开展党员主题教育
1.围绕行业特点,创建党建特色品牌。以服务岗位、厨师岗位为试点,推行“党员挂牌亮身份”服务岗、“为民服务先锋岗”等责任区创建工作,广泛开展“对标看齐、追赶超越”主题活动,发挥党员干部模范带头和先锋表率作用,团结带领广大职工为宾客提供优质服务,促进企业中心工作。
2.以党建带工建、党建带团建,围绕企业经营中心任务,开展“劳模示范岗”、“创新工作室”、“青年文明号”、“青年岗位能手”争创活动,创建群团组织特色服务品牌。
三、党的作风建设
1.围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不断加强和改进党员领导干部学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建设,将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贯彻到生活和工作的各方面。
2.结合“对标看齐、追赶超越”活动开展,认真落实集团《关于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实施追赶超越的通知》要求,健全完善领导干部联系和服务基层企业、联系和服务职工群众、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提升服务效能等工作制度。
3.持之以恒反“四风”,严格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相关要求,全面落实改进文风会风、改进工作作风、规范出差招待、规范领导工作生活待遇、反对奢侈浪费等要求。
4.落实好党员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长效机制,公司领导班子每周赴一线检查指导工作不少于1次,每周正常工作日外赴一线参加义务劳动不少于4小时;各分(子)公司相对应地建立领导班子成员义务劳动和生产经营时间段带班值班制度,加强一线经营现场管理。
5.认真落实党务公开、企务公开制度,定期召开职工代表大会,自觉接受群众批评和监督,落实企业民主决策,提高管理的透明度,常年公布征求意见的邮箱、电话,畅通职工诉求表达渠道。
6.各企业党组织书记对维稳工作负总责,积极引导、化解矛盾,减少或避免上访、群访,维护企业稳定和谐。
四、党的制度建设
1.大力推动党建工作纳入公司章程。根据集团统一安排部署,结合企业不同情况,把党组织的职责权限、机构设置、运行机制、基础保障等写入公司章程。
2.健全完善党组织议事决策机制。各直属党组织要对参与“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内容和程序作出具体规定,做到“三个明确”。2017年6月30日前,各企业要结合实际,把党组织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的内容具体化。
3.加强党内民主制度建设,以保障党员民主权利为根本,尊重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同时推进党务公开,扩大党员的政治参与度;贯彻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充分发扬民主。
4.结合党章和党纪党规,修订完善党内工作制度体系。加强宣传教育,强化党员干部的制度意识;加强执行落实,确保依法依纪执行制度;加强执纪监督,切实提高制度执行力,维护制度权威。
五、党的群团工作
1.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将企业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打造成为企业和职工群众紧密联系的重要纽带,在企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中充分发挥工人阶级主力军、青年生力军作用。
2.加强对工会组织、共青团组织领导,围绕企业经营中心任务,结合“为民服务先锋岗”、“工人先锋号”、“青年文明号”争创活动,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创先争优、劳动竞赛活动,有效促进和谐企业建设。
3.始终以职工群众为中心开展党的群团工作,坚持为党分忧、为民谋利,落实对职工群众的关注、关心、关爱。积极构建对困难职工和特殊群体的帮扶工作长效机制,推动帮扶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可持续。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落实职工劳动保护和社保福利等基本政策。
4.以轮休、换休、经济补偿等方式,解决好职工加班问题,落实带薪休假制度。着力改善员工工作、生活条件,建立员工关爱机制,常态化开展帮困助学、节日走访慰问等送温暖活动,开展文体活动丰富职工业余文化生活,积极为职工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
5.关注全面成长,丰富职工文化生活。以“创新工作室”、“劳模工作室”为载体开展职工技术创新活动,促进经营效益提高;开展技能竞赛活动,推动职工业务技能提升。围绕企业中心工作,开展各种主题文化活动,营造健康向上、奋发有为的企业氛围,为转型升级凝神聚气。
第二部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一、责任目标
按照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要求,着力提高领导干部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意识,紧紧抓住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三个关键环节,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企业的日常工作,抓好落实,为全面推进“对标看齐、追赶超越”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责任范围
1.遵守《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纪律和规矩;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以及中、省、市各项会议、文件精神。
2.加强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觉抵制和坚决纠正“四风”,做到依法经营、廉洁从业、规范经营运作程序,不发生任何不廉洁行为和违纪违法问题,优化企业经营环境。
3.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是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要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4.贯彻落实公司党委、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对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职责和任务分工,并按照要求贯彻落实。
5.贯彻落实党风廉政法规制度,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业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法规制度,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监督检查本单位领导干部、关键岗位和重点岗位人员廉洁从业情况。
6.严格执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规定,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及各级领导干部不准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和有偿中介活动;或者在本企业的同类经营企业、关联企业和与本企业有业务关系的企业投资入股;不得利用职权为本人或者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等。
7.严格执行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对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必须按照规定程序研究决策。认真执行“三重一大”决策的会前报告和会后备案制度。
8.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报告制度。配合公司纪委做好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所列工作落实情况的调研考核。各企业领导班子每半年向公司纪委上报廉洁自律报告,年终进行全面总结,并写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的专题报告上报公司纪委。
9.积极开展企业效能监察。对本单位的重点工作进行内部效能监察,认真抓好选题立项、组织实施、监督检查、落实整改四个环节,解决好本单位在生产经营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10.做好信访接待工作,切实解决好职工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特别要关注职工收入分配、岗位调整、改革改制等涉及群众利益的问题,杜绝群体性事件发生,杜绝越级上访。
11.积极配合公司纪委案件查处,支持和帮助本单位纪委书记(分管纪检工作的班子成员)开展工作,认真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纪检监察任务。
第三部分考核管理
1.本责任书经公司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和各单位党组织书记、纪委书记(纪检负责人)签字后生效。
2.对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维稳工作、经营工作保证监督不力,未能完成公司的维稳目标、经营目标和党风廉政建设目标,“民富企强”未能达标,职工思想混乱、职工队伍不稳定的单位,公司将视其情况对党政负责人采取相应的组织措施。
3.对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不力,工作不深入、不扎实,发生一般性违纪问题,根据影响程度,对企业党组织负责人、纪委(纪检组织)负责人进行教育批评或诫勉谈话。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出现重大违纪违法问题,在对违纪违法当事人严肃查处的同时,按照党纪法规对企业党组织负责人、纪委负责人进行责任追究。
4.实行维稳工作“一把手总负责”、“一票否决制”和“经济处罚追责制”。各分(子)公司党政“一把手”是本单位稳定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将各种不稳定因素和上访现象解决在单位内部,严禁越级上访;因稳定工作落实不力,而发生群体上访、越级上访、重复上访等不稳定事端的,或发生维稳上访事件,相关单位“一把手”没有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解决的,公司将对单位及责任人的年度评优实施“一票否决”,并严格追究党政“一把手”的经济责任和行政责任,与公司年度方针目标考核和年终兑现挂钩。
5.对因工作不力、沟通不及时或措施不当,导致企业发生“媒体曝光”事件,并造成重大负面社会影响,公司将对企业党政主要领导进行责任追究。
各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以及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纪委书记“监督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领导责任的履行情况考核,将以本责任目标和责任内容为依据。
公司党委书记企业党委(党总支、支部)书记
(签名) (签名)
公司纪委书记企业纪委书记(纪检负责人)
(签 名)(签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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