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反映县域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面临“三难”
近年来,随着养殖业的发展,县域畜禽养殖规模不断扩大,畜禽生产中各种因素导致的死亡现象时有发生,由于缺乏强制性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规模养殖场及饲养散户一般通过出售、焚烧、深埋等方式自行处理病死畜禽,对人类的健康及生态环境均造成不同程度影响。
一是信息难掌控。县域畜禽养殖散户多、规模小、标准化程度低,出售病死畜禽可获利;自行焚烧、掩埋等处置方式无成本;进行无害化处理程序繁琐、费用较高,几相比较,大多规模养殖及饲养散户对病死畜禽信息大多不报或瞒报,外加县域畜牧部门执法能力薄弱,致使基层畜禽病死信息难掌控。
二是资金难筹措。县域病死畜禽大多数产生自农户散养和小规模农户养殖,这部分养殖场(户)经济力量、基础设施薄弱,没有能力建立无害化处理设施。外加县级层面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经费严重不足,而无害化处理所需要费用较高,导致养殖户不愿申报无害化处理补助而对病死畜禽自行处理情况居多。
三是技术难掌控。囿于县级层面畜牧执法力量薄弱,难以对养殖户,特别是散户开展系统性、针对性的法律认知、防疫能力、病死畜禽处置知识的有效宣传,致使养殖户主对病死畜禽自主处理时,存在选址不合理、掩埋不深、消毒不严、处理不彻底等问题,给动物疫病防控留下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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