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登记制改革是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必然要求,是司法体制改革的重点任务,是践行司法为民的重大举措,是确保公正司法的重要环节,必须以一以贯之。为全面贯彻落实最高法院会议精神,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引导当事人合理表达诉求,结合全市法院立案工作实际,特紧急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
要站在讲政治、守纪律、时刻与中央保持一致的高度上,站在“四个全面”总体布局的高度来认识和谋划立案登记制工作,进一步强化诉权保护意识。以问题为导向,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合理期待,有力保障当事人依法合理行使诉权。对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一律接收诉状、当场登记立案,严格落实一次性全面告知要求,坚决杜绝各种增加群众诉累的不合理要求,坚决杜绝以诉前调解为由拖延立案。对有案不立问题做到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在落实立案登记制要求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
二、推进诉服中心现代化建设
要进一步提高诉讼服务能力,以一站式建设为契机,充分利用“大数据”“互联网+”“人工智能”等现代技术,继续推进诉讼服务大厅、诉讼服务网站、智能服务平台建设,努力实现“线上一次不用跑,线下最多跑一次”的目标。要畅通立案入口,充分尊重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立案需求,完善现场立案、自助立案、网上立案、巡回立案和跨域立案服务等立体化诉讼渠道,设立特殊群体立案窗口,为不会、不便使用网络技术的老年人提供窗口立案服务。
三、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大案件繁简分流力度,用足用好小额诉讼程序、简易程序、速裁程序,提高审判效率,环节办案压力。要充分发挥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作用,引导案件当事人更多选择非诉讼渠道解决矛盾纠纷。要高度重视诉前、诉中调解工作,积极利用已建立的各种联动调解机制,力争将更多的简单民商事案件化解在诉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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