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院的作风整顿活动中,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进行了认真的自查自纠,现将自查自纠报告汇报如下:
1、明确了记账人员与审批人员、经办人员的职责权限,使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以明确责任,防止各项业务事项得以有序进行。
2、财务收支审批程序和审批人员权限和责任,规范了各项资金的使用,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
3、经费支出的范围和开支标准,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控制经费开支,杜绝了浪费现象的发生。
4、严格专项资金管理,做到专款专用,无截留、挤占和挪用的行为。
5、认真执行规范津补贴政策,无在政策规定之外发放资金,补贴的行为。
6、医疗资金全部集中统一管理和核算,无“账外账”和“小金库”。
通过自查自纠也有科目不对,手续不完整地方,财务工作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在实施内部监督制度和内控制度时,还未能完全达到《会计法》所规定的要求,今后要进一步完善这方面的制度,实行更有力的措施,力求将这方面的工作做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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