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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20xx年底每个乡镇至少建有一所公办中心幼儿园(以下简称”一乡一园”)的工作任务已写入省、市政府工作报告,是一项重大的教育民生工程。为确保我市完成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任务,3月12-20日,饶宁副局长带领基教科、校建办干部对全市12个县(区)“一乡一园”建设情况进行了专项调研,现将调研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经实地调研,全市共153个乡镇,已建成并交付使用的乡镇中心幼儿园有50个;已竣工正在进行装修、可在20xx年秋季招生的乡镇中心幼儿园有20个(完成比例:南城县85%,南丰县83%,广昌县82%,金溪县62%,乐安县56%,资溪县43%,黎川县40%,宜黄县25%,东乡区23%,崇仁县20%,临川区19%,高新区0);已安排项目资金的乡镇中心幼儿园有64个(其中:正在建设中的有5个,尚在办理前期设计或招投标手续的有28个,建设用地尚未落实而无法开工的有23个,需等乡镇中心小学搬迁后再进行建设的有8个);尚无建设规划方案的乡镇中心幼儿园有19个(其中:临川9个,崇仁5个,宜黄3个,东乡2个)。从以上情况可以看出,因建设用地未落实(包括需等乡镇中心小学搬迁的)和尚无建设规划方案的多达50个,占乡镇总数的32.7%,即近1/3的乡镇“一乡一园”项目建设推进缓慢。从县(区)情况来看,南城、南丰、广昌、金溪等县“一乡一园”建设进度较快,经过努力有望在年底完成工作目标,其他县(区)任务还十分繁重,如果不采取切实措施,将无法完成建设任务,具体情况见附表。
二、 主要做法
从调研情况来看,各县(区)在“一乡一园”项目建设中主要采取了一下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各县(区)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分管县(区)长为组长,相关责任单位为成员的学前教育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相关责任,切实抓好落实。南城县将“一乡一园”建设作为民生工程,列入了全县重点工程建设;南丰、广昌、金溪等县将“一乡一园”建设列入乡镇年度目标考核,各地切实加强督查和工作调度,协调解决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推动“一乡一园”项目的实施。
(二)规范资金管理,多方筹措经费。各县(区)高度重视“一乡一园”建设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多方筹措资金,确保工作目标完成。黎川、东乡“一乡一园”建设中涉及的征地费用由县(区)财政统筹解决,广昌县由县财政安排专项资金,配套每个乡镇中心幼儿园的设施设备建设。乐安等县积极争取企业捐赠资金,缓解“一乡一园”建设资金不足的矛盾。
(三)开通绿色通道,严把质量把关。各县(区)严格项目规划建设和管理程序,开通绿色通道,加快项目实施。东乡区严把质量关,实施项目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临川、乐安县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实行“六项制度”,严把“两个关口”,项目建设质量得到有效保障。各县(区)都落实了教育项目建设税费的减免和优惠政策,开通了项目实施“绿色通道”,南城、广昌县对“一乡一园”项目实施了“只做决算不作预算”的特殊举措,缩短了项目建设时间。
三、突出问题
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自2011年开始实施,到2017年已开始实施第三轮学前教育行动计划。2011年-2017年我市学前教育项目总投资近9亿元,但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建设情况并不理想,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
(一)资金整合不充分。项目资金下达后,县(区)因为没有及时做好项目前期规划,造成不少项目不能及时落地,致使大量专项资金滞留财政账户,部分县(区)的专项资金已被财政收缴。临川区、高新区虽未列入国家学前教育推进工程规划,但在安排第一、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项目计划资金时,也没有考虑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大量资金用于小学附设幼儿班的改造。其他县(区)在资金使用上也存在类似问题。部分县(区)把资金集中安排在县属幼儿园或某几个项目上,挤占了乡镇中心幼儿园的建设资金,影响了”一乡一园”的建设进度。如宜黄县水北幼儿园,为县属幼儿园,自2011-2017年共安排上级学前教育专项资金1497万元用于该园建设,中港幼儿园在2014年已安排学前教育推进工程项目资金228万元的情况下,又在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中安排了148万元;金溪县连续三次共安排资金346万元用于县保育院建设、连续三次共安排资金800万元用于县第二保育院建设;东乡区杨桥殿中心幼儿园2012-2017年共安排资金505.66万元。
(二)建设用地不落实。部分县(区)在申报项目时没有充分论证项目开工建设的可行性,在没有落实建设用地、不具备开工条件的情况下安排项目资金,造成项目下达后至今无法开工建设。如临川区高坪中心幼儿园、七里岗中心幼儿园;乐安县湖坪中心幼儿园、山砀中心幼儿园等6所幼儿园;宜黄县风岗中心幼儿园(2011-2017年已连续安排资金745万元)因建设用地未落实至今尚未开工。部分县(区)乡镇政府对“一乡一园”建设不热心、不支持,不能及时落实幼儿园建设用地指标,造成项目无法落地。
(三)配套资金不到位。部分县(区)在安排项目资金时,没有严格贯彻“建一所成一所,不留资金缺口”的原则,采取撒胡椒面的`方式,致使项目建设存在资金缺口。县(区)又没有安排配套资金,造成项目下达后无法动工。
(四)推进举措不得力。新建项目从规划、征地、立项、可研、设计、预算、招标、报建到开工等环节耗时过长,部分县(区)没有真正通畅教育项目“绿色通道”,造成项目下达后不能按时开工建设,影响施工进度。
(五)设计标准不合规。有些新建项目没有按照幼儿园的设计标准进行设计,黎川等县(区)利用闲置校舍改造的乡镇中心幼儿园,没有按幼儿园设计标准进行改造,只是利用原小学的教室上课,没有幼儿休息室、盥洗间,有的甚至一层楼只有一个卫生间,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
四、下步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意识。完成“一乡一园”的建设任务已经写入省、市政府20xx年工作报告,是今年县(区)政府必须完成的重点民生工程,已列入省、市对县(区)科学发展指数考评和县(区)党政领导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估的重要内容,各县(区)必须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把“一乡一园”的建设当作“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迎国检”一样的攻坚战来抓,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县乡两级要落实责任人,确保20xx年全面完成“一乡一园”的建设任务。
(二)坚持问题导向,化解突出矛盾。当前,我市“一乡一园”建设的突出矛盾是土地、资金和工程建设进度等问题,各县(区)要优先安排“一乡一园”的建设用 ……此处隐藏2252个字……个工业园区(双桥街道、邗上街道、新盛街道、蒋王街道、汊河街道、竹西街道~瓜洲镇、西湖镇、维扬经济开发区),常住人口40万人~暂住人口12万人。按规划主城区新建小区需要配套建设幼儿园36所~其中已经建成幼儿园27所,投入使用22所~未使用5所,,在建1所 (四季金辉),待
建幼儿园8所(扬州天下三期、京华城三期、华鼎星城三期、水晶城、锦苑、蜀冈怡庭、碧水栖庭、万科西湖)。 2、主城区小区幼儿园使用基本情况。目前~主城区投入使用的有30所幼儿园~平均班额为34人~公办幼儿 建设初期政府与开发商之间并未明确配套幼儿园的产权、使用权等问题~造成小区配建园建成后出于种种原因未能投入使用~长期空臵。如念香苑和绿地~小区配建园产权属于全体业主~由物业代管~但由于无法找到愿意出高额租金办普惠制幼儿园的投资人~导致已建幼儿园空臵多年。又如西郡188花园、香格里拉、泰和佳园小区幼儿园等~产权属于开发商~开发商既不愿无偿交政府办成公办园~又无法办成普惠园~始终空臵。第三类是配建园建设迟缓。不少开发商已完成新建住宅区总规模的50%以上甚至更多~但配套幼儿园迟迟未开工建设~如京华城三期、华鼎星城、水晶城、锦苑、扬州天下三期、碧水栖庭、蜀冈怡庭等7个小区。
,二,原因分析
造成小区配套幼儿园办成高价民办园、建而不用、该建不建等问题~从客观上来说与政策出台滞后、政府招商需求急迫、区划多次调整~有些职能部门事权关系不顺等相关~但从主观上来说~主要有以下几个因素: 1、重视不够。区政府在一段时期对小区配套幼儿园的收用工作重视不够~在省、市相关政策出台后没有严格按照政策要求迅速跟进出台本区相关意见予以落实。涉及的相关职能部门认识也不到位~认为是教育主管部门的事~与本部门的工作关系不大。根据我们外出调研所掌握的情况看~不管是镇江润州区还是无锡滨湖区~他们都形成了新建小区必须配套建设幼儿园的共识。润州区依据《镇江市区学前教育设施布局规划指导意见》~2014年就全面完成了对小区配套幼儿园的清理工作。滨湖区出台了《关于做好新建住宅小区学前教育设施配套工作的意见》和《滨湖区幼儿园建设标准》~开发商对小区配套幼儿园都是建好并按要求完成装修~交由政府教育主管部门举办公办园或普惠
性民办园。
2、责任不明。小区配套幼儿园的建设、交付、使用工作涉及规划、国土、建设、房管、物价、教育、人社、财政等多个部门~由于涉及的部门多~环节多~由谁牵头,哪个部门负责哪个环节,并没有明确的界定。如香格里拉小区幼儿园~在规划设计时是按照与物业用房、配电房合建进行规划~由于规划部门只负责核定建设面积~如何配建幼儿园不在其职责范围之内~导致该小区幼儿园建成后由于不符合办园标准而无法使用。
3、约束不力。《扬州市区新建居住区教育设施配套实施意见》,扬府办发【2014】94号文,出台前~由于省市相关政策仅对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交付、使用作了原则规定~对于开发商建而不交、应建未建如何处臵并未出台明确细则~因此在遇到这类情况时~政府也没有很好的办法加以约束~只好听之任之~暂缓处理。
4、合力不够。全区学前教育联席会议制度于2013年4月建立~虽然明确了联席会议及其办公室职责、组织形式和成员单位~但并没有明确政府办为牵头部门~各成员单位之间缺乏协调配合~没有形成实际的合力。此外~联席会议制度规定每半年召开一次例会~但据了解~距今2年多并未召开过一次例会~仅开过几次部分成员会议~联席会议制度形同虚设。
二、政策规定与群众呼声
法律法规、省市文件对主城区新建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交付、使用都有明确规定和要求~区域范围内人民群众对此反响强烈~呼声很高。
,一,法律法规有规定。《教育法》、《江苏省学前教育条例》等对学前教育都有明确规定。如:《教育法》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江苏省学前教育条例》规定:“学前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组成部分~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发展学前教育~应当坚持公益性和普惠性~实行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学体制”。“设区的市、县
,市,人民政府应当将学前教育设施布局纳入城乡规划~预留符合规定要求的学前教育设施建设用地,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城乡规划~具体制定和调整学前教育设施布局专项规划~满足学龄前儿童就近入园的需求。学前教育设施的布局~应当体现本行政区域内学龄前儿童的数量分布、流动趋势、保育教育需求等情况~每一万至一万五千常住人口至少设臵一所幼儿园。”
,二,政策文件有要求。《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学前教育工作的意见》(扬府发【2011】 265号文)规定:“市区和县城镇按每1.3—1.5万人左右配建一所幼儿园”。“到2015年~市区公办幼儿园占市区幼儿园总数的50%以上”。“全市所有学前教育机构~不论所有制、投资主体、隶属关系~均由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关于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五年行动计划的意见》,苏教基,2015,15号,规定:“从2016年秋学期起~试行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园服务区制度。”“到2020年~全省基本建立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园服务区制度~90%以上的幼儿在公办幼儿园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就学。”
,三,交付、使用有依据。《江苏省学前教育条例》第20条规定:“新建、改建、扩建居民区~应当根据规划配套设臵学前教育设施~并与居民区建设项目同步设计、施工和交付使用。规划配套建设的学前教育房屋、场地等设施是公共教育资源~由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统筹安排~用于举办公办幼儿园~或者委托举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使用性质和用途。” 《扬州市区新建居住区教育设施配套实施意见》,扬府办发【2014】94号文,第13条规定:对已建成尚未进行移交的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本着‘积极稳妥、平稳过渡’的原则~由房管局会同规划、国土、教育、建设、财政、物价等部门~根据原建设规划和土地出让合同的约定进行全面清理,对于挪作他用的幼儿园~由规划局、城管局、建设局会同相关部门进行清理,对未及时启用以及配套幼儿
园应建未建或建设不达标的由教育局会同规划局、建设局等部门进行清理~并督促小区开发建设单位制定限期整改方案~及时整改到位。
,四,人民群众有呼声。通过召开多个层面的座谈会~工作小组收集了多方意见~大家对小区配套幼儿园的建设、交付、使用都表示理解、支持和期待。
在园幼儿家长:反映本区公办园数量太少~入园要挤破脑袋,小区配套的基本都是民办园~如创成一块市优质、省优质园牌子~学费就跟着翻番等等。家长们认为如果都是高收费的幼儿园~平民将无处容身。希望政府重视学前教育~摆正幼儿教育产业与幼儿教育事业的关系~规范幼儿园的师资配备和收费管理~多办平民幼儿园~防止幼儿园稀缺化、贵族化。
人大代表和社区居民代表:反映有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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