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工作汇报
2020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一年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坚持“民生为本、服务优先”的主线,以社保扶贫、待遇发放、资格认证为重点,中心全体成员忠诚尽职、团结奉献、开拓创新,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现汇报如下:
一、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截止12月31日,共完成各类贫困人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代缴108511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员72372人,低保对象9998人,重度残疾人5238人,特困户272人,计生两户20631人,代缴完成率均达到100%。全区符合待遇条件各类贫困老年人26557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员16933人,低保对象6265人,重度残疾人1442人,特困户1522人,计生两户395人,60周岁以上贫困老年人100%领取养老金,贫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实现全覆盖。同时,按照上级人社部门安排,为111名户籍在我区的外省、外县区贫困人员办理了参保代缴手续。
二、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一)参保任务全面完成。截止12月底,全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43.74万人,缴费人数32.23万人,续保率达到98.22 %;共征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保费10567.83万元,申请各级财政补助资金18102.19万元,其中:中央财政11279万元,省级财政3434万元,区财政3389.19万元。
(二)待遇支付及时完成。根据人社、财政部门关于调整中央基础养老金的文件精神,及时为115687人调整补发养老金179.49万元,调整后人均养老金达到137.3元/人/月;年末享受养老金待遇11.49万人,发放养老金18192.5万元,发放率100%。
(三)基金监管常态化运行。一是通过宣传彩页、“武威人社”、“凉州社保”等微信公众号全方位多角度进行宣传,引导群众通过手机自助认证。截止12月底,完成认证11.21万人,认证率达到97.48%;二是借助于殡仪馆火化信息、居民医保信息及人社部数据核查平台,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定期进行核查,确保不留死角,共核查出重复及死亡冒领养老金408人,追(扣)回41.21万元,有力地保障了基金安全,维护了社会公平;三是根据区纪委监委及财政部门安排部署,逐月完成待遇数据整理及上传工作,全年共采集整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发放数据156.92万条,涉及资金17907.71万元,2020年数据已全部录入,做到应录尽录,无死角。
(四)业务办理逐步实现精细化。以精细化实施方案为依据,确保了在规定的时间内基本完成即定的各项工作,具体工作中力求突出精、准、细、严,健全工作机制,切实为参保人员提供“记录一生、服务一生、保障一生”的社保服务。
(五)信息化工作迅速推进。一是根据省人社厅关于更换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信息系统的通知,及时做好相关数据的备份及前期准备工作,并举办了全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业务经办和新版信息系统操作培训会,印发培训教材,同时邀请山大地纬工程师现场讲解,培训区镇、街道、社区工作人员120名,切实提高了各级经办人员的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二是充分利用移动互联网、各部门现有的数据资源,着力抓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网上便民服务体系建设,积极打造线上线下一体化的“互联网+城乡居保”新业态。2020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可通过手机APP、微信、支付宝等方式实现,认证可通过手机APP实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已真正做到“信息多跑路,百姓少跑路”,“零距离”服务于群众;三是业务经办实现省、市、区、镇、村五级联网,做到了数据向上集中,服务向下延伸,进一步方便了群众,提高了工作效率。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业务运行方面。银行、社保、税务三方数据衔接还存在诸多问题,突出表现在无法正常缴费、到账缓慢、甚至缴费后却无法查询到缴费信息等现象,缴费过程中诸多本应由税务部门处理的矛盾统统指向社保,社保工作常常处于被动局面。
(二)经办力量不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面广量大,现有的经办能力、经办模式与社会保险规范化建设还有一定的差距。各镇、街道尽管成立了机构、确定了工作人员,但基层经办人员身兼数职且变动频繁,疲于应付。
(三)风险防控方面。一是依然存在重复领取及死亡后家属冒领养老金的情况;二是乡镇街道工作人员更换频繁,工作人员变动时无交接,导致责任不清;三是中心内部存在不相容岗位兼职的情况,不符合基金风险防控工作的要求。
(四)承诺制运行方面。办理社保业务承诺制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办事群众做出虚假承诺者居高不下,形成虚报冒领,日后被审计部门查出,又成新的问题。
(五)待遇领取资格认证方面。一是目前养老待遇过低,待遇享受人员参与认证的主动性远远不够,基本上以村组干部上门服务为主;二是是一年一次的认证无法及时掌握待遇领取人员的生存状态,死亡丧葬补助追讨及责任追究等制度并未建立,导致工作出现责任不清,各部门配合不力,静默认证不能很好的开展。
四、2021年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始终将社保扶贫工作摆在首位,按照脱贫不脱政策的标准,紧盯每一位贫困人员,并实现动态管理,确保符合条件人员100%参保并享受代缴,确保60周岁以上老年人100%领取待遇。
(二)全力做好被征地农民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做好补贴资金的划转及养老金的发放等相关工作,确保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新旧政策平稳过渡。
(三)全力做好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同时加大比对核查频率,切实维护基金安全,将一些问题杜绝在源头。
(四)加强人员培训,做到各级经办工作人员能准确把握政策、执行政策,打造一支敬业、专业的区、镇、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人员队伍。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民生,涉及扶贫,任重而道远,2021年,我将不负青春、不负韶华、不负时代,不断创新,锐意进取,为实现社保高质量发展贡献毕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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