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咨询服务合同汇编5篇
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签订合同能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咨询服务合同5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咨询服务合同 篇1甲方: 济宁汇阳重工机械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济宁市鑫通城建开发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建设工程事务服务咨询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代理咨询服务项目及服务范围:
理;甲方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一切证件(原件),乙方负责资料报批所需建造师、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材料员和资料员的培训及交费。乙方负责资料整理及装订,在整理过程中的一切复印、装订及交通费用均有乙方负责。如甲方提供的资料不符合申报要求,经乙方提示,甲方拒不更改的,出现申报材料返回重新整理的装订费由甲方负责。凡因甲方提供虚假的证件及资料造成乙方连带责任由甲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
二、收费标准: 该服务代理项目服务代理费壹拾叁万元,合同签订后一次性付清合同额。该款分两次付清,合同签订后甲方付捌万元整,待资质批准后、报省安全生产许可证批复前再付剩余伍万元整。
三、时限要求:
甲方提供完整的原件并和乙方签订代理协议后,乙方需在一百二十日内完成以上所有证件,如甲方资料不齐全造成时间推迟则协议工作天数顺延。如乙方给甲方代理未被批准,则乙方退回收取甲方费用。
四、违约责任: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任何一方违约则违约方赔付另一方本协议代理服务费的50%为违约金。如甲方提供虚假资料造成该宗服务项目中断,则视为甲乙双方协议终止,则乙方终止前收取的服务费概不退还。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再另行商议。
甲方:济宁汇阳重工机械有限公司 乙方:济宁市鑫通城建开发有限公司 电话: 电话: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咨询服务合同 篇2第一部分 信息系统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委托人________监理人_______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监理人监理的信息系统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如下:
工程名称:__________
工程实施地点:______
工程总投资:________
二、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标准条件》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本合同标准条件;
2.本合同专用条件;
3.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五、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和方式,向监理人支付报酬。
六、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七、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人:(签章)______ 监理人:(签章)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签订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第二部分 标准条件
第一条 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有如下含义:
1.“工程”是指委托人委托实施监理的信息系统工程。
2.“委托人”是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和委托监理业务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监理人”是指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4.“监理项目组”是指监理人派驻本工程现场实施监理业务的有关成员。
5.“工程监理的正常工作”是指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委托人委托的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
6.“工程监理的附加工作”是指:①委托人委托监理范围以外,通过双方书面协议另外增加的工作内容;②由于委托人或集成商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因增加工作量或持续时间而增加的工作。
7、“工程监理的额外工作”是指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以外监理人必须完成的工作,或非监理人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及恢复监理业务的工作。
第二条 委托人的权利
1.委托人有对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和设计使用功能要求的认定权,以及对工程设计变更的审批权。
2.监理人调换总监理工程师须事先征得委托人的同意。
3.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提交监理工作月报及监理业务范围内的专项报告。
4.当委托人发现监理人员不按监理合同履行监理职责,或与集成商串通给委托人或工程造成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更换监理人员,直到终止合同并要求监理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或连带赔偿责任。
第三条 委托人的义务
1.委托人应当负责工程建设的外部关系的协调,为监理工作提供外部条件。
2.委托人应当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监理人提供与工程有关的为监理工作所需要的工程资料。
3.委托人应当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就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一切事宜作出书面决定。
4.委托人应免费向监理人提供必要的办公用房和其他办公设施。
第四条 监理人的权利
1.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包括信息系统工程的规划设计、项目实施、使用功能等要求,向委托人的建议权。
2.事先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对工程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的原则,向设计人提出建议。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国家颁布的信息系统工程质量标准或设计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时,监理人有权书面报告委托人并要求设计人更正。
3.审批工程实施的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按照保质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则,向集成商提出建议,并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
4 ……此处隐藏2941个字……的利益向其透露。
8、违约与处罚
8.1、乙方或接受管理咨询服务店违反协议规定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及赔偿金:
8.1.1、未经甲方允许擅自扩大许可商标的使用范围,或与其它商标组合使用;
8.1.2、未经甲方允许将许可商标再许可他人或转让,出借、转卖他人制作或使用;
8.1.3、自行制作或使用与许可商标相似或变形的商标;
8.1.4、乙方不按协议规定支付管理咨询服务费用;
8.1.5、擅自变更本协议规定的权利义务主体。
9、本协议的解除与终止
9.1 本协议在下列条件下自动终止:
9.1.1、乙方或接受管理咨询服务店遭受严重亏损而无力或不可能继续经营;
9.1.2、乙方或接受管理咨询服务店破产、无偿还能力或开始清算程序;
9.1.3、乙方财产中主要部分被法院强制执行;
9.1.4、乙方解散。
9.2、甲方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即可解除协议:
9.2.1、乙方重要资产转让他人或处于分立、合并状态;
9.2.2、乙方擅自转让接受管理咨询服务店,或擅自改变接受管理咨询服务店经营场址或经营范围;
9.2.3、乙方或接受管理咨询服务店不遵守协议内容或管理咨询服务项目运营管理体系程序规范;
9.3、协议到期后,乙方要求延续管理咨询服务项目的,应在本协议期满之日七天,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同意延续的,应续签协议;甲方不同意或乙方不申请的,协议期满之日即自行终止。
10、协议解除或终止后双方的责任
10.1、本协议提前解除或期满终止后,乙方应在三日内支付所有应付给甲方的费用,如选择品牌使用项目,同时需注销接受管理咨询服务店店的工商登记;
10.2、如选择品牌使用项目,乙方应在三日内归还甲方商业技术秘密资料;归还带有甲方商业标志、商标、招牌和资料等;
10.3、如选择品牌使用项目,自本协议解除或终止之日起,乙方应立即停止加盟店的业务活动和任何形式的广告宣传,停止使用甲方商标、商名、标志(包括与其相似或易混淆的任何商标、商名和标志)。
11、不可抗力
本协议所指不可抗力包括天灾、火灾、水灾、战争、政府行动、意外事件或非双方所能控制或所能预见的事件。由于不可抗力原因致使协议无法履行或无法全部履行时,甲方或乙方应在三日内,将事故情况书面通知另一方。由于本款原因提前解除本协议的,双方互不追究赔偿责任。
12、争议的解决
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双方如有意见分歧,或因商标许可而引起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请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审理。
13、协议期限
协议有效期为 天,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14、附则
14.1、乙方承诺接受管理咨询服务店成立后,受本协议约束,遵循本协议中有关乙方和接受管理咨询服务店权利义务的规定。
14.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14.3、本协议未尽事宜,另立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4.4、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乙方将管理咨询服务费足额汇至甲方帐户后正式生效。
甲方单位: 乙方单位: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咨询服务合同 篇5甲方( 聘用方 ):
乙方( 受聘方 ):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下列条款:
第一条 合同期限和工作内容
1、本合同有效期:自年 月日至 年 月日止(年)。合同期满聘用关系自然终止。
2、聘用合同期满前一 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任何一方认为不再续订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一 个月通知对方。
3、根据甲方工作需要,聘用乙方从事公司管理顾问 岗位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岗位。
第二条 岗位职责
1、 负责公司管理业务咨询(包括人力资源、薪酬绩效、门店营销、战略咨询、业务流程、财务风险管控、组织结构等);
2、 负责公司经营业绩提升;
3、 参与公司重大会议及活动并提供建议;
4、 参与公司各项改善并进行现场指导。
第三条 工作条件和劳动关系
1、工作时间:
(1 )、该岗位属于公司编外岗位不受公司考勤制度约束,工作期间到岗时在公司前台考勤处登记;
(2 )、乙方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确定上班时间;
(3 )、每月保证最少工作时间为天,不足天每天扣除工资元;
2、劳动报酬:保底工资+ 提成
(1 )、乙方基本工资为 元/ 月;
(2 )、提成:营业额万以内按照营业额的% 总提;营业额万至万按照营业额的% 总提;营业额万至万按照营业额的% 总提;营业额万以上按照营业额的% 总提。
(3 )、每月公司正常发薪日核发上月工资;
第四条 工作纪律和奖罚
1、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甲方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2、乙方如违反工作职责以及甲方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除按单位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外,还应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乙方违法违规经营,受到相关部门处罚的,应当全额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4、因乙方原因导致公司对外承担赔偿责任的,甲方有权根据乙方过错程度向乙方追偿。
5、认真履行与公司签订的保密协议,严格遵守竞业限制条款。
第五条 聘用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1、聘用合同依法签订后,合同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确需变更时,双方应协商一致,并按原签订程序变更合同。
2、聘用合同期满或者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时,聘用合同即自行终止。在聘用合同期满一个月前,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3、经聘用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解除。
4、乙方违反第四条规定的工作纪律以及存在其他造成公司重大损失的情形的,甲方可单方解除本合同。
5、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应当提前7 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六条 其他事项
1、甲乙双方因实施聘用合同发生争议,按国家相关劳动法律规定解决。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 (签字)身份证:
年月日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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