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市法治六进工作经验交流材料
在举世闻名的古“丝绸之路”上,在白雪皑皑的托木尔峰脚下,在浩渺无垠的大漠戈壁,有一座被誉为“塞外江南”、“鱼米之乡”的绿洲城市——阿克苏。这里气候宜人、地势平坦、土地肥沃、水源丰富、光照充足、无霜期长,适宜各类农作物生长,苹果、香梨、核桃、葡萄、甜瓜等特色产品,在国内外都享有盛誉,是著名的瓜果之乡,被誉为“中国红富士苹果之乡”与“无公害蔬菜示范基地”,先后获得了“国家卫生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全国园林绿化先进城市”、“全国双拥模范城”四连冠、“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县(市)”、“全国‘两基’工作先进县(市)”、“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市)”、“自治区级文明城市”六连冠及“自治区党政领导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先进单位”、“自治区社区建设示范城市”、“自治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市)”。在自治区依法治区办公室及地区依法治阿办的指导下,在阿克苏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我市以“法治六进”工作为抓手,努力践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紧紧围绕当前中心工作,认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为阿克苏市经济建设、社会稳定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一、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保障
一是阿克苏市委及时调整了由市委书记任组长、64个成员单位为成员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部门分工,强化了责任,定期召开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全市各单位也都建立了相应的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二是与两牵头单位(普法重点对象牵头单位、“法治六进”牵头单位)签订了责任书,明确了各单位职责,确定了部门分工,强化了责任,使“软任务”变成了“硬指标”。三是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工作有机结合,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和五年社会发展政治建设工作目标任务,确定了日常考核督查办法、年度综合体系和激励与约束措施,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成为衡量我市法制建设工作目标的主要依据。四是坚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精神文明工作相结合的原则,实行“一抓双挂”制度,确保了阿克苏市政治稳定局面,将普法工作融入到全市开展的“平安建设”、精神文明单位创建与政法系统开展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工作中,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在空间扩展和载体内容上到了提升和发展。五是齐抓共管。3月5日阿克苏市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阿克苏市“五五”普法规划》,给我市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提供了法律保障和政策支持,并于不定期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开展了专题调研。六是保障经费。在经费紧缺的情况下,每年按照0.5元/人的标准落实了普法经费19万元,并列入了财政预算,各乡镇场、街道办事处均落实了相应的普法经费。
二、结合稳定与发展实际,加强对七类重点普法对象的法制宣传力度,着力提高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
一是落实领导干部、公职人员学法用法年终考试考核制度,每年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为契机,组织全市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考试;二是强化农(居)民的法制宣传教育。以农办、民政部门为牵头单位,各乡镇场(街道办事处)通过换届选举、村民代表大会、村民大会、农村承包经营讨论会以及基层党组织建设等工作大力宣传了《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农村土地承包法》、《信访条例》等与农(居)民生产生活稳定相关的法律法规,修改制定《村(居)规民约》。三是加强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市教育局、团市委、市交警大队、消防大队、市检察院、法院经常性深入学校开展《禁毒法》、《突发事件应对法》、《消防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法律宣讲活动,全市91所中小学校均配备法制副校长,通过日常的德育课和法律进学校活动,使青少年每年法制教育课时达到了12个小时,增强了青少年法制教育的互动性和趣味性。四是加强宗教人士的法制宣传教育,在全市广泛开展了民族宗教法律法规学习活动,民宗局针对清真寺、宗教人士开展了《宗教事务管理条例》等法规的学习。进一步强化“两项制度”的落实,建立了《阿克苏市宗教人员考核评议办法》,提高了宗教人士同“三股势力”作斗争的自觉性和依法从事宗教活动的自觉性,每年将零散朝觐人数控制为零。五是加大对外来务工人员法制宣传力度,街道办事处为加大外来务工人员的法制教育,每年以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派出所、社区居委会为依托开展了《劳动合同法》、《劳动法》、《阿克苏市流动人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与培训,引导他们依法求职务工,守法生产生活,流动人口列管率达100%;六是加大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宣传力度。经贸委联合工商局、工商联、税务、建设、环保等执法单位加大企业管理层人员的《合同法》、《公司法》、《环境保障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劳动法》等10余部法律宣传和教育培训力度,逐步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办事的观念;七是加大对羁押、监管人员的法制宣传力度。公安部门尤其是看守所狠抓了监管人员的《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集会游行示威法》等法律宣传,着重提高监管人员的法制观念和守法意识,每年通过现身说法、监规学习评比活动,满足了他们回归社会后对法律的需求。
三、结合乌鲁木齐“7·5”事件,加强法律宣传教育,维护社会稳定
(一)密切结合“五五”普法规划,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一是根据地区普法办阿地法治办[]7号文件精神,针对乌鲁木齐“7·5”事件,依法治市办下发了《关于认真开展维护社会稳定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二是8月依法治市办组织全市普法对象,尤其是农民、居民开展了“三个维护”法律法规测试活动,使群众明确了“7·5”事件真相,学习了《刑法》中打砸抢烧暴力事件涉及的14个罪名,全市10万居(农)民参加考试。三是联合“610”办进行了反xx法律知识测试和政法系统法律法规知识竞赛。四是开展了法律进社区活动,在兰干街道办事处和多浪公园组织了多场“7·5”事件法律法规宣传活动,重点讲解《宪法》、《刑法》、《法律援助条例内容》。五是为加强正面宣传引导,消除“针刺”事件造成的恐慌,11月初依法治市办联合市应急办开展了《突发事件应对法》的考试,全市公职人员8000余人参加了考试。六是结合《阿克苏市“五五”普法要点》精神和第七个自治区“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依法治市办把今年2月1日正式实施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教育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纳入全市的普及法内容,不断加强维稳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和学习。
(二)加强对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等重点普法对象的宣传教育。一是通过法治进学校、法治进企业、法治进乡村活动,开展了一次全市大学习活动,要求各单位、各部门尤其是在校学生结合各自实际和特点,积极开展了《反分裂国家法》、《宗教事务管理条例》、《信访条例》、《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刑事诉讼法》、《国旗法》、《集会游行示威法 ……此处隐藏34575个字……督导员,通过支部改选由村委会主任兼任党支部书记;有14名村委会主任辞职,在3个月内通过补选的方式确保村党支部书记合法当选;把4名村党支部书记改任副书记,由村委会主任兼任村党支部书记。通过多种方式和途径,截至目前全县有69个村实现村“两委”正职“一肩挑”,比例达94.52%。喀拉苏乡在村委会换届选举中,从边防派出所聘请干警任村法治副书记,专门从事边防政策的宣传和法治教育工作,取得较好的效果。
三是在维护平安稳定工作方面,做到法律服务到位。成立了由乡镇司法所、派出所、综治办、劳保站、团委、妇联、文化站和村调委会组成的普法及法治工作队,送信访、稳定、宗教、治安等方面法律法规知识到村、到户,积极预防和依法化解各类矛盾,为各族群众安居乐业创造了平安、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我县洪纳海乡实行片警负责制后,每个片警既是治安员又是法治宣传员,通过开展普治相结合的“法治进乡村”活动,使辖区内的案件大幅度降低。该乡克斯克村2014年发生治安案件4起,2014年至今没有发生一起刑事和治安案件。在全县开展了“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荣辱观教育,把“法治进乡村”的要求和标准,纳入到全县“遵纪守法光荣户”、“十星级”文明户和“平安户”评比创建工作当中,严格落实《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营造了全社会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目前,全县“遵纪守法光荣户”、“平安户”占全县总户数的96%。
(三)加大“法治进校园”工作力度,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把“法治进学校”各项工作列入到学校领导干部和教师考核体系当中,实行法治工作“一票否决”制,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依法治校局面。充分发挥学校第一课堂的作用,切实抓好学校法制教育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坚持法制教育与课堂教学有机结合、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以开展“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为契机,教育各族青少年学生学法律、知荣辱、明是非,使他们从小懂得应该遵循的基本行为准则,养成学法守法的良好习惯。统一为全县43所中小学校聘请了法治副校长,给县城8所中小学校的法治副校长颁发了聘书,还给各学校聘请了法治辅导员。2014年以来,全县法治副校长、辅导员为全县中小学校讲法治课268课(次),平均每学期讲课1—2次,听课师生达36100人(次)。同时,各学校积极开展争当“遵纪守法好少年”、“十佳好少年”和创建“文明班级”的活动,深入推进依法治教和法治教育工作。县城各中学聘请了县公安局、城镇派出所、消防大队、交警大队、司法局的同志作为学校的法治辅导员,对师生进行《做遵纪守法的好少年》和《道路交通安全知多少》等法治安全教育报告,通过讲解各类法律法规和生动的案例,中小学校师生的法律意识明显提高。充分利用法治教育阵地,组织专题教育活动和法制实践活动,把法治教育向第二课堂延伸,力求通过具体的法治实践活动,培养提高师生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县三中制作了“平安校园”网页,定期组织师生浏览、学习交流,提高师生法律意识和运用法律进行自我保护的能力。县城各中小学校组织学生到公安局、法院、检察院、城镇司法所等单位观摩学习,到庭审现场旁听,让他们感受法律的公正和威严。同时,大力开展“警钟长鸣”图文讲法、模拟法庭以案说法、知识竞赛以题释法、走进看守所听失足少年现身说法等法治实践活动,引导青少年在守法、护法行动中健康成长。
(四)切实抓好依法治企工作,为工业经济有序发展提供保证。市场经济就是法治经济。在“法治进企业”工作中,我们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法治进企业”活动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促进企业健康、有序、安全、快速发展。一是加强领导,完善机制。与各企业签订了“依法治企”目标管理责任书,涉及到企业管理、劳务用工、安全生产等各个层面。各企业结合实际分别成立了依法治企工作机构,做到有制度、有计划、有布置、有落实、有检查。二是实行企业聘用法律顾问制,使企业法律顾问成为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卫士,推动了企业的规范化管理。三是组织法律工作者及司法行政干部深入企业开展法制讲座、法律咨询,分层次、按需求指导企业领导和职工,深入学习《劳动法》、《合同法》、《公司法》、《安全生产法》、《就业促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四是大力培育依法治企先进典型。加强对新疆康尤美**油脂有限公司、浙江金鹰**亚麻制品分公司、伊昭锰冶有限公司、**供电公司四家企业在依法治企工作方面的指导,积极发挥他们依法治企示范作用,促使全县各企业在经营和管理工作中依法办事,依法履职,合法经营。五是尽力解决企业热点问题,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今年以来,累计为44名改制企业职工发放养老金、抚恤金和各种补偿金34.09万元;接待企业来访人员48人,依法解决44人反映的问题。
四、“法治六进”工作成效明显,有力地促进了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稳定
一是有效化解了人民群众内部矛盾。县公安、司法、信访等部门密切合作,协同工作,减少了群众的上访案件,基本实现了群众“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形成了“有纠纷去调解,有上访找司法”的良好氛围。随着依法治理工作的逐步深入,信访案件数量逐年下降。2014年1至6月全县受理信访案件52起,已结案52起,信访量比2014年同期下降18个百分点。2014年全县乡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共调解纠纷1124件,2014年上半年已调解纠纷634件,比去年同期增长20%。
二是营造了平安稳定的发展环境。以平安建设和“法治六进”活动为载体,县公安、边防、政法综治部门协同作战,依法加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种严重刑事犯罪活动明显下降,社会治安秩序大幅度好转。2014年,县公安机关立刑事案件371起,破246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29人,命案破案率100%,八类案件破案率达95%,位居州直第一;共发生各类治安案件287起,查处268起,查处率93.3%。今年1至6月立刑事案件146起,比去年同期下降26起,破105起,下降10起;立治安案件119起,查处96起,查处率80.6%,八类案件破案率仍位居州直第一。**县继获得伊犁州 “无毒县”、自治区“平安县”称号后,今年有望获得自治区级“无邪教县”称号。
三是为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提供了法治保障。通过坚持不懈地抓依法治理,全县投资环境得到较大改善,积极推动了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今年上半年,预计完成生产总值3.47亿元,同比增长13.47%,其中第一产业完成0.98亿元,同比增长7.9%;第二产业完成1.07亿元,同比增长26.7%;第三产业完成1.42亿元,同比增长10.6%。预计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0.89亿元,同比增长80.1%;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24亿元,同比增长20%;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1350万元,同比增长21%。
各位领导、代表、同志们,**县“法治六进”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们的工作离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一些工作有待于进一步完善,还有许多工作需要向兄弟县市学习。我们将以本次现场会为契机,以党的十七大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的新要求为目标,积极学习借鉴兄弟单位的好经验好做法,扎实工作,开拓进取,努力推动**县民主法制建设上新的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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