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中国特社会主义思想精神和关于加强党的建设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县发展大局,切实改进党员学习、工作和组织生活的方式方法,提高组织生活的质量,创建学习新型党组织。
二、学习目标
通过落实、落细“三会一课”制度,使县委办党组织保持高度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促进党组织生活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使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不断提升,淬炼忠诚、担当、干净的品质,与党中央的各项思想、方针、政策和路线在思想上、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
三、学习内容
重点学习《党章》、习近平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路线,学习省、市“观念能力作风建设年”相关文件精神、党风廉政建设知识。
四、活动安排
(一)支部党员大会制度
1.时间要求。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
2.参会人员。会议由支部委员会召集,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书记不在时由副书记主持),会议议题由支部委员会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工作需要确定,党员大会内容由支部委员会在会前通知党员,一般要有本支部三分之二以上的党员参加方为有效。(有选举任务的,需有五分之四以上的党员参加方为有效),大会决议必须经到会正式党员半数以上通过方能生效。根据会议内容的需要,可以吸收非党干部或入党积极分子列席。
3.会议任务。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听取和审查党的基层委员会的工作报告,讨论决定本支部的重大问题;选举新的支部委员会,增补和撤销支部委员,选举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讨论接收新党员和接受预备党员转正;召开支部民主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提出对党员的奖励和处分意见,决定职权范围内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党员大会有权修改或否定支部委员会作出的决定,支部委员会如发现党员大会的决议不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时,可请示上级党组织裁决或重新召开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4.议事规则。支部党员大会是发扬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权利的重要形式,要充分开展讨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议,对于经过讨论暂不能统一认识的问题,不要急于作出决议,下次会议再议,必要时可以报告上级党组织。
(二)支部委员会制度
1.时间要求。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及有必要时,支部书记可随时召集。
2.参会人员。半数以上的的支部委员参加方可进行,必要时也可召开支委扩大会议,吸收党小组和有关党员干部参加。
3.会议任务。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和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和意见;讨论制定年度支部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研究党的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方面的问题;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发展新党员方面的问题,讨论研究工、青、妇等群众组织工作方面的问题。
4.议事规则。支部委员会研究讨论有关问题,既要防止在重大问题上个人意志代替集体决定的现象,也要防止事无巨细把应由个人分工处理的事都提交集体讨论的现象,支部委员会议要遵守规定的程序,事前让委员知晓会议议题,有所准备,对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要注意检查督促,决议必须有应到半数以上的支部委员赞同方可有效。
(三)党小组会制度(未成立党小组)
(四)党课制度
1.时间要求。每季度上一次党课。
2.参会人员。全体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
3.具体内容。科学发展观理论;党的理想、宗旨、纪律、优良传统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党史知识教育;国际国内政治、经济形势教育等。党支部要对党课教育活动做出计划安排,要系统地学习党的理论及党的基本知识,学习上级党组织有关方针、政策,提高党员素质。党支部要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培训工作,及时了解和掌握他们的思想状态,定期(每季度)研究、讨论党员发展工作,确定重点培养发展对象,并认真填写每个入党积极分子的考察表。
4.授课要求。授课人可由本单位党组织负责人承担,也可请上级党组织负责人或有关专家学者、党员先进典型人物或具备授课能力的其他支委授课;要认真制定党课计划,由组织委员具体负责;授课前抓好授课人教材的准备,授课过程中组织好听课和讨论,课后注意收集党员的反映和要求,不断提高和改进党课的质量。
四、有关要求
(一)明确分工,强化责任。党支部书记为“三会一课”制度落实的第一责任人,负总责;党组织专职副书记和组织委员为“三会一课”制度落实的具体责任人,具体抓。要坚决克服“走形式、摆样子、走过场”的做法,保证“三会一课”制度落到实处。
(二)突出重点,狠抓落实。要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把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作为使党员“长期受教育,永葆先进性”的有效载体,要推行目标管理,变“软任务”为“硬指标”,形成真抓实干的良好风气。
(三)创新载体,保证质量。要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开展“三会一课”活动的有效途径和载体,在内容、形式、方法和手段上不断改进创新,使“三会一课”制度在创新中得到进一步的加强和完善,不断开创文化系统党员教育管理新局面。
(四)建章立制,抓实抓细。要建立“三会一课”考勤制度、请销假制度、会议记录制度,并加强监督检查工作;坚持“三会一课”制度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督导,并将执行情况纳入全系统党建考核内容,与单位发展党员工作指标挂钩;党员要自觉参加“三会一课”,不能无故缺席;对因病长期休养的党员,参加“三会一课”确有困难的,可指定专人向其传达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听取他们的意见和要求,保持经常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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