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生态茶庄”特许经营合作协议书
甲方:x经贸有限公司
地址:x市x寺街x琚3单元806室
电话:13x11800
乙方:xx
地址:xx
电话:xx
本协议是在乙方对甲方企业、产品认真考察、独立判别经营的合理性、可行性,依照“自愿、平等、公开、互惠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承诺详细阅读并理解本合作协议各项条款及有能力认真履行的基础上签订。
1、本协议期限:本协议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乙方自愿加盟“xx原生态茶庄”,乙方申请确认代理区域在
乙方的直营店为 家,地址确认为 省 市 县(区) 街 号,经营面积为 平方。专营“凤冈锌硒茶”,且乙方必须在经营销售过程中保证“xx原生态茶庄”“凤冈锌硒茶”品牌vi体系、品质认证体系及联系电话、地址信息的完整性与一致性。
3、乙方在签订本协议时已认真阅读及领会甲方相关代理商的现行及更改的产品体系、管理制度、价格及物流等信息并能主动配合执行,共同维护品牌的整体利益及发展。乙方在经营活动不得有损甲方利益行为,如有违规行为,甲方有权提出警告直至终止合作关系,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有乙方承担。
4、首次加盟进货额:为满足相应区域的渠道、终端产品的供应量及代理的合理库存量,达到较高的见货率及铺市率,在签订本协议时乙方必须同日缴纳首批进货额 元,甲方方可向乙方发货。
5、销售打款任务:在签订本协议开始计算第三个月即 年 月 日,开始每月最低保底进货打款任务 元, 先打款后发货的原则。乙方连续一个季度或一年中五个月不能完成每月最低保底进货打款任务,甲方有权终止本合作协议。
6、市场建设任务:在签订本协议开始计算第三个月即 年 月 日开始每季度最低市场客户任务为:a、特许加盟专卖店为 家,b、特约渠道商为 家,c、终端客户开发数为 家。
7、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按代理价供应给乙方产品(详见代理价格表),代理价为乙方自提价(离岸价),甲方可代办运输,费用由乙方支付。甲方因物价上涨出台新价格时,乙方享受相应的代理商供货价。特价产品不计销售任务,不计折扣,不计任何形式的奖励。
8、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向乙方提供系列产品,保证所提供的产品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品级与实物相符,乙方应按照甲方随货出库单验收产品。若存在数量、质量、金额问题,乙方必须在收到产品时12个小时提出书面异议,经甲方确认后予以补发或更换。若乙方在约定时间内不提出异议,则视为合格。
9、由于茶叶制品的特殊性,受物流、仓储、温度等条件的制约,甲方发给乙方的产品,三个月内可退可调换(退、换货产品必须保证包装完整,赠品齐全。退、换货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超出期限一律不退货。乙方订单发货,一律不退货。不接受换货挂账即换货的同时必须进货且金额等于或大于换货金额。换货产品只享受一次换货。
10、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对乙方销售业绩的鼓励,参照年度代理商奖励政策执行。
11、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必须保证合法经营、证照齐全、自负盈亏。甲乙双方属于合作关系,乙方不得对外宣称是甲方的下属单位、承包经营单位等等。
12、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应同甲方做好“xx原生态茶庄”品牌相关的市场维护,乙方保证不得销售、宣传仿冒、伪劣、过期、变质的产品,乙方不得以低于进货价的方式恶意赢取客户以至于扰乱市场。
13、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不得在指定区域销售、陈列、宣传其它品牌的茶叶及衍生品。乙方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严禁将本协议的全部或部分权利以各种形式转让或赠送给第三方。
14、甲方不承担乙方因保管不善、销售过期产品、非正规渠道进货、自行组合组装产品等消费者索赔、质监部门罚款等相关责任。
15、甲方为更好的服务各级代理商和销售商,甲方有权将乙方所辖的各类型客户要求乙方规范管理并有权将乙方管理不善的加盟店和渠道店交由能胜任的代理商管理及总部直管。乙方在自身条件无法满足品牌营运发展的情况下,必须服从甲方市场经营管理。
16、在本协议到期或失效后,乙方不再继续销售“凤冈锌硒茶”品牌系列指定产品,乙方库存产品甲方不以任何形式回收。乙方特价处理产品时应撕掉品牌标识并取得甲方同意。
17、乙方必须保证不得向第三方散布、泄露关于甲方的经营模式、价格体系、盈利体系等商业机密。
18、本协议在期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续签合作协议。
19、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首先友好协商,多次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1、双方可另行商榷后签订协议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篇:特许经营合作协议书xx有限公司
xx专卖店特许经营协议书
甲方: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xx专卖”店是xx有限公司主导建立的一个全国性的销售技术领先、质量优良、并能为用户提供完善服务的电脑部件及软件、网络产品。
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乙特许乙方在指定的地点、指定的经营面积内经营甲方公司提供的系列产品,并使用“xx专卖”店名称对外经营达成协议如下:
一、总则
1.1甲乙授权乙方使用“xx专卖”店名称对外经营,但权限于乙方在下列1.2条所规定的地址使用,且不得另行转让他人使用;
1.2专卖店指定地址为:
经营面积共:,宽m,高m。
1.3专卖店的装修必须按甲方规定的标准进行,设计稿及费用支出必须由甲主审定,乙方组织实施。如乙方连续经营6个月以上,则由甲方全额承担甲方审定的装修费用。
1.4专卖店的销售区域为
1.5专卖店内只能摆放、销售甲方提供的产品和广告宣传资料。
1.6专卖店至少配备电话一部,接电话统一用语为“您好,航嘉专卖”。
1.7专卖店店员服饰由甲方统一定制,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经营人员在经营期间必须按甲方要求穿着服装及佩带工牌。如乙方经营人员在工作时间内未按要求着装,甲方将对乙方按规定进行处罚(具体办法见附件6《xx专卖店奖惩办法》)。
1.8甲方仅授权乙方使用“xx专卖”店名称对外经营,乙方必须合法经营,专卖店的一切债权债务及经济法律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二、乙方的资质条件
加盟“xx ……此处隐藏3824个字……;在授权期末,乙方所开的________品牌专卖店或专柜不得少于______家。如果乙方在授权期
内达到____家专卖店或专柜,则甲方必须与乙方续签_____年的_______品牌使用协议。
第八条乙方在______品牌专卖店或专柜开业时,用于独立宣传________品牌的宣传费用,每店或每个专柜不得少于_______元。
第九条乙方在_______品牌专卖店或专柜开业的30天内,应通知甲方。经甲方确认后,签署_________品牌使用确认书。
第十条在授权期内,甲方有权对乙方的_________品牌专卖店或专柜的品牌形象、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如乙方未达到甲方确认标准,并且在甲方提出整改后在整改期限内乙方仍未达到标准,该专卖店或专柜不得继续使用________品牌或者取消乙方的品牌使用权。
第十一条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_______天内,乙方未能开第一家店,本协议自动取消。乙方预付的第一家店的品牌使用费不予退还。
第十二条如双方需要续签或终止事宜,须在本协议到期前_______天确认。
第十三条双方当事人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由厦门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四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从双方签字之日起即时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签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签章)
代表:________________(签章)代表:________________(签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篇:特许经营加盟协议书特许经营加盟协议书
甲方:玉林市金信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兴业县金信贸易有限公司
第一章:合同总则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签定本协议,由双方共同遵守。双方本着善意解释和履行本协议,特别应当尽其全力,彼此应表明其谨慎、忠实和合作。双方同意,在协议范围内,双方的关系确定为合作关系。上述条款是一项实质责任。
第二章:协议宗旨
第一条:订立本协议的目的在于确保特许方、受许方忠实地履行本协议规定的双方的职责和权利。
第二条:受许方做为单独的企业法人或经营者进行其活动。因此,他必须遵守对所有企业法人或经营者共同的法律要求,特别是有关资格的规则以及社会的、财务的和商业的要求。
作为一个企业法人或经营者,受许方应就其活动自负一切风险和从合法经营中获利。
第三条:受许方不是特许方的代理人,也不是特许方的雇员和合伙人。
受许方不是作为特许方委托代表,受许方无权以特许方的名义签定协议,使特许方在任何方面面对第三人承担责任,或由特许方负担费用,承担任何义务。
第四条:订立本协议并未授予受许方任何约束特许方或特许方有关企业之权利,特许方对本协议任何条款有最终的解释权。
第三章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从2014年01月25日至2014年01月31日,由签约日计。除非本协议提前终止,受许方可在协议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向特许方提出延长特许经营协议的书面请求,经特许方同意,可以续签《“雅马哈”摩托车兴业县特许经营协议书》
第四章 基本保证与要求
1、甲方确保根据乙方订货单向乙方供货,乙方保证只能在甲方处购进甲方品牌的产品。
2、乙方保证按照本协议的经营模式、服务质量标准向顾客提供服务,按甲方规定的产品价格定价销售。
第五章 特许经营费用及分成
1、 乙方在首批进货之前向甲方交纳经营保证金25000元人币,此款将按本合同约定返还给乙方。
2、 甲乙双方按年度根据个体经营净利,按股权比例进行分配,分配时间定于每年12月31
日前。
第六章 加盟店地址
1、 甲方特许乙方在广西兴业县石南镇内开设“雅马哈”摩托车专卖店,乙方自开店一月内
将店面装修效果图照片(5张)及营业热照复印件交甲方存档。
2、 因地域环境或其它原因乙方希望变更第六章第一项规定的加明店地点时,须向甲方提出
局面变更申请,经甲方书面批准后才能变更。
3、 乙方需要在第六章第一项规定的店址区域以外新建“雅马哈”摩托车专卖店,必须经甲
同意,并与甲方签订另外和“雅马哈”摩托车专卖店加盟合同。
第七章 适用(更多请你搜索:WwW.)法律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第八章 争议的解决
如果产生有关本协议的存在、效力、旅行、解释、终止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争议发生之日起三个月内通过协商不能解决的,或者任何一方拒绝协商的,则任何一方可诉请本协议签约地人民法院裁决。
第九章 通知及协助议备案
第一条:本协议所规定的“雅马哈”摩托车特许经营,受许方如有需要,可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备案。特许方提供备案所需的有关文件。
第二条:任何书面通知业务按本协议中所述双方的注册地址或图文传真送达通知人后,及视为送达。
第三条:协议签署地为天津市。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各备案一份,复印件无效。
第四条:受许方兹承认签署本协议,并以阅读及明白本协议所列条款所包含的规定,并同意受其约束。
第十章 附则
如果某个条文认为是不适用或无效的,可以在本协议的附加协议中予以更改和修正,该条文不适用或无效不应影响整个协议的效力。同时签署的本协议的附加协议中的更改和修正,与本协议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特许方:受许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开户行:开户行:
帐号:帐号
户名全称:户名全称:
签订时间:签订时间:
我们向你推荐相关范文:特许连锁经营协议书
特许经营协议书
品牌特许经营协议书
特许经营协议书2
特许经营加盟协议书
文档为doc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