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治理自查报告
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治理自查报告
霍山县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治理工作在县委、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的关心支持下,在公安、工商等职能部门的配合下,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根据国务院、文化部及省文化厅关于整顿和规范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工作部署,在工作中紧紧抓住重点、突破难点,全面进行了清理整顿。通过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宣传教育与行政处罚相结合,我县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中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得到了有效的遏制,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一、确定了工作目标和整治重点
加强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管理,是文化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我们充分认识到了网吧市场存在问题的严重性和危害性,以及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只有通过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实有效地开展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把《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真正落到实处,才能尽快实现我县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秩序的根本好转,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因此我们把网吧的专项整治行动重点确定为严厉查处网吧违规接纳未成年人进入及超时经营行为;坚决打击在网上传播有害文化信息的行为;切实治理网吧经营场所的安全隐患问题;坚决取缔无证照或证照不全的“黑网吧”,整治以电脑学校、劳动职业技术培训班、电子阅览室、计算机房等名义变相经营网吧的行为。
二、具体的措施
2、重点开展了打击网吧接纳未成年人进入和超时经营整治行为
今年元月和4月份两次召开网吧经营业主大会,对网吧经营业主传达了上级关于对网吧进行清理整顿的文件精神,并将网吧违规行政处罚情况进行了通报;与网吧签订了《互联网上网经营场所守法经营责任书》。为了贯彻落实文化部提出的关于开展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的工作部署,根据上级领导的指示精神,制定了由县政府转发并执行的《霍山县关于开展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和《霍山县关于开展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周行动方案》,联合公安、工商、消防等部门在4月26至30日、6月14至18日开展了两个整治周活动,查处网吧违规行为近20起,电视、报纸等媒体进行了跟踪报道;还联合乡镇、街道开展了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另外我局还根据市场特点调整了市场检查时间,采取每日下午16点上班20时下班,午夜搞零点行动等方式不定时、不定期的进行检查,加强市场的监管。通过这一系列的整治活动,网吧接纳未成年人进入和超时经营现象有了明显好转,群众反映不再如以前强烈。对群众举报,做到了受理有反应,处理有结果,结案率达到100%,到得了社会的认可。6月份还把违规经营受到行政处罚的43家网吧予以曝光,让其在整改过程中接受社会的监督。依法对各种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金额达10万余元。
3、抓住重点,有效防止了未成年人进入网吧
网吧的违规行为,最大的问题是接纳未成年人进入。问题存在不仅有网吧经营业主法律意识谈薄、唯利是图、铤而走险的因素,还有我们管理措施不到位,管理人员责任性不强,工作中满足一般性的检查有关。为此,我们在7月7日又召开了一次网吧业主大会,组织网吧业主继续学习网吧管理方面的有关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其经营行为,强调暑期来临是未成年人进入网吧的高峰期,要求他们合法经营,守法经营,自觉拒绝未成年人进入网吧。同时,制定了《霍山县暑假期间开展禁止未成年人进入网吧特别行动方案》,现正按方案要求进行实施。我们还将加大处罚力度,把那些多次(三次)违规的网吧吊销一批,腾出市场空间,扶持守法经营的。同时,加强文化市场管理人员的法制教育、业务学习,提高执法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紧紧围绕未成年人进入网吧这个重点做工作,对违法违规经营场所予以从严、从重打击,防止未成年人进入网吧。
4、解决难点,杜绝了未成年人进入网吧
经过我们对市场监管,调查研究发现,经常接纳未成年进入的网吧,主要是那些偏僻,小型,环境差,地处偏僻,电脑陈旧老化的网吧。这是网吧市场管理的一个难点。如,一些乡镇的网吧,离中心城区远,管理人员一个月难得检查一两次,是未成年人特别是小学生经常光顾的场所,经常是一群一群的进入。经过几年的管理,我们认为,大型网吧比小型网吧好管理,集中经营的网吧比分散经营的网吧好管理。大型网吧要违规,所担的风险大,不要说经济处罚,就是责令其停止整顿的行政处罚,它的损失也很大,所以就不敢冒这个风险。集中经营的网吧一家违规受到处罚,对其他的场所会起到震摄作用,只要管住了其中一两家经营违规的,其他的就管住了。所以在以后的发展中,宁大勿小。对那些小、乱、差的场所要慢慢让他们退出市场。
5、长效管理,为未成年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为了有效地管好网吧,巩固专项整治成果,防止反弹,从以下几方面入手:一是严把市场准入关,提高准入门槛。整治期间不审批新的网吧,防止网吧过多过滥。一手抓整顿规范,一手抓改造提高,扶持规模化经营,促进市场整合,引导网吧向规模化、品牌化方向健康发展。整顿结束后,发展时要提高准入门槛,中心城区少于30台的不发展或少发展;二是调整网吧市场检查时间,紧紧抓住每天中午、下午学校放学以后、晚上以及双休日、节假日网吧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的高发期,对网吧进行不定期、不定时的监控巡查,不断加大执法打击力度,严厉查处违规经营行为;三是严格执行第一次发现网吧有非法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的,给予经济处罚;累计两次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的,给予经济处罚的同时予以停业整顿;累计三次接纳未成年人的,一律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对在经营时间以外接纳未成年人的,实行一次性死亡法。而超时经营问题,文化部门要与网络信号接入部门密切配合,以从0-8时时间段切断信号方式来控制超时经营;7、对网吧实行行业自律,成立行业协会,由文管办牵头,提高上网价格,防止未成年人进入网吧四是建立健全综合治理机制,积极会同公安、工商、教育、消防、电信部门等职能部门综合执法,加大执法的力度;五是不断加快网吧信息化建设步伐,充分实施网吧监控管理平台的科技管理措施,采取日常检查、突击检查与科学技术监控相结合的监管措施;六是采取文化市场稽查人员岗位责任追究;七是加强对网吧经营业主法律法规的培训,提高他们的政治素质和法律意识,让他们养成合法经营、文明经营的良好习惯;八是广泛发动群众,聘请业余网吧义务监督员,实行群防群治,继续设立举报电话,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九是进一步按照专项整治的措施,加大对违章违规经营者的打击力度,始终保持专项整治的高压态势,严格执法,对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一律从严、从重、从快查处,决不心慈手软,姑息迁就。
三、存在的问题
1、网吧业主守法经营意识谈薄。自从《 ……此处隐藏9850个字……非法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的,给予经济处罚;
第五篇:关于开展“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治理的通知(2014年6月29日)
关于开展“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治理的通知(2014年6月29日) 近年来,“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过多过滥,一些地方监督管理不力,出现了大量违法违规经营现象,经营秩序混乱,安全隐患突出,严重危害了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青少年的身心健康以致生命安全,扰乱了社会治安秩序,目前已到了非彻底治理不可的地步。2014年6月16日凌晨,北京市海淀区无证经营的“蓝极速网吧”发生恶性火灾,致使25人死亡、12人烧伤,造成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为深入整顿文化市场秩序,切实加强对“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管理,经国务院同意,现就开展“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治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立即开展专项治理工作。2014年7月1日至8月31日,在全国集中开展对“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专项治理。治理工作由文化部牵头,会同公安部、信息产业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部署组织进行。各地区要在政府统一领导下,组织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公安机关、电信行政管理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具体实施专项治理工作。
二、坚决取缔非法经营的“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对无证无照或证照不全,非法开办“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由文化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安机关一律予以取缔,没收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的全部器材和违法所得。
三、严肃查处违规经营的“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对超范围经营、擅自出租或转让营业场所开设“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有关规定从严予以查处。一律撤销批准文件、吊销经营许可证、吊销营业执照,并不得重新申请开办“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对擅自接入国际互联网提供接入服务的,由电信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有关规定从严予以查处。
四、严格对“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进行重新审核登记。对已取得公安机关“安全审核文件”、文化行政管理部门《文化经营许可证》(包括先期由文化行政管理部门、电信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网络文化准营证》、《经营许可证》)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营业执照》的“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于2014年10月1日前,由各级文化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公安机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有关规定,从严予以重新审核登记。重新审核登记的程序是:
(一)由县级以上(含县级)文化行政管理部门按照《文化部关于加强网络文化市场管理的通知》规定的开办条件进行审核,合格者发给开办条件核准文件;
(二)对取得开办条件核准文件的,由同级公安机关进行安全和消防检查,并经地级以上公安机关审核合格后发给安全审核批准文件;
(三)对取得开办条件核准文件及安全审核批准文件的,由县级以上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文化经营许可证》;
(四)对取得《文化经营许可证》的,由县级以上(含县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重新办理登记注册。
未能获得重新登记注册的,由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撤销批准文件,吊销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一律不得再开展“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活动。
五、暂停审批新的“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治理期间,各地区一律停止审批新的“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也不得审核批准现有“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增添或更新设备。
六、认真开展“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公安机关要根据国家有关消防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安全生产大检查、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活动,认真检查“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问题。凡不符合国家有关消防技术标准规定的,消防设施、设备不全或失效的,必须立即纠正。凡安装固定封闭门窗栅栏的,必须立即拆除。营业期间,不得封堵疏散通道,不得关锁门窗。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必须责令其停业整顿直至取缔。
七、认真开展“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接入服务检查。对依法取缔和关闭的“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由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及时将有关情况通报电信行政管理部门,由电信行政管理部门责令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立即停止接入服务。对逾期仍不停止接入服务的,由电信行政管理部门按《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36条从严处罚。对于无经营许可证、擅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的,按《电信管理条例》第70条从严处罚。
八、认真开展“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营业活动检查。要按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对“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者营业活动进行全面检查。对违反规定,向未成年人开放的,经营含有色情、赌博、暴力、愚昧迷信等不健康内容电脑游戏的,制作、复制、查阅、传播有害信息,危害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的,以及对上网用户实施上述行为疏于管理、不予制止的,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要依照有关规定,从严予以处理。
九、严肃追究“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审批和监管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要按照有关规定,对“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审批和监管工作进行认真核查。对有失职、渎职行为,有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行为的审批和监管部门负责人和责任人,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从严给予行政处分。
十、加强宣传教育和社会监督,营造有利于治理“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良好氛围。各地区在开展“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治理的工作中,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切实做好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工作。要通过公布有关部门的举报电话、建立必要的表彰奖励制度等方式,广泛发动人民群众参与,形成全社会共同抵制、打击违法违规经营“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活动的良好氛围。
十一、强化地方政府领导责任,加大综合执法力度,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成效。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从实践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本着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充分认识开展“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治理对于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青少年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保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重要意义,将专项治理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落实职责,加强领导,制定切实可行的专项治理方案,协调有关部门,组织专门力量,联合行动,综合执法,坚决稳妥地开展工作,并妥善处理好“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取缔和关闭的善后等问题,维护社会稳定,确保专项治理取得成效。文化部、公安部、信息产业部、国家工商行政管
理总局等有关部门将派出督查组,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对“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治理工作进行检查。对治理工作成效显著的地区予以表扬,对行动消极迟缓、工作不力、未完成治理任务的地区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限期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文化部、公安部、信息产业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二○○二年六月二十九日
文档为doc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