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庭审笔录
时间∶年月日时分至时分
地点∶昆山市人民法院审判庭第法庭
是否公开审理∶公开/不公开
辩护律师∶贵州麒翔律师事务所律师
简易程序/普通程序
记录∶
书记员∶宣读法庭规则(略),请公诉人、辩护人入庭,全体起立,请审判员、陪审员入庭。报告审判长,公诉人、辩护人已到庭,被告已提到候审,有关诉讼参与人已在庭外候传,法庭准备工作就绪,请示开庭。
一、宣布开庭
1.核对基本信息;
审∶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庭现在开庭。提被告人 到庭。
审∶(查明被告人身份∶姓名、出生年月、民族、籍贯、文化程度、职业、住址)
被∶
审∶被告人何时因何事受过何种法律处分?
被∶
审∶这次被告人何时因何事被羁押、拘留、逮捕?
被∶于年月日因被刑事拘留,同年月 日被逮捕。
审∶被告人收到 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没有?何时收到?
被∶收到,于 年 月 日收到。
2.宣布开庭,告知诉讼权利,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审∶今天本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50条之规定,在人民法院第 审判庭依法(公开/不公开)开庭审理由 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涉嫌一案。
审∶审理本案合议庭由 人民法院审判员担任审判长和审判员/陪审员 组成。本院书记员 担任本案庭审记录。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出庭支持公诉。
审∶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申请回避的权利,被告人对上述人员申请回避吗?
被∶
审∶被告人享有辩护的权利,除了所委托的辩护人有权为被告辩护外,被告人也有权自行辩护;当事人的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有权申请提出新的证据、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申请重新鉴定;被告人在法庭辩论结束后,对案件有什么意见和要求,有作最后陈述的权利。对上述权利,被告人听清了吗?
被∶听清了。
二、法庭调查
1.宣读起诉书;
审∶现在进行法庭调查。由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公∶宣读起诉书。详见起诉书(略)
审∶公诉人宣读的起诉书,你们听清楚了吗?与你收到的起诉书是否一致?你对起诉书指控的事实有什么意见吗?
被∶
审∶被告人,你是否要将对起诉书指控的事实经过向法庭做简要的陈述。是否认罪?(适用简易程序的,法官要询问被告人是否同意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被∶
2.发问阶段;
审∶公诉人是否对被告人发问?
公:
被∶
审∶辩护人是否对被告人发问?
辩∶
被∶
(审判员认为必要时可发问)
被∶
3.举证质证。
审∶请公诉人举证。
公∶1.(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告人陈述、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检查笔录、鉴定结论
审∶被告人对上述证据有何意见?
被∶
辩∶
审∶公诉人继续举证。
审∶被告人对上述证据有何意见?
被∶
辩∶
审∶公诉人继续举证。
公∶需要证人出庭作证。(有/无)
审∶传证人到庭。核实证人的身份,告知应当如实作证和做伪证的法律责任,指令在保证书上签字。
公∶
审∶被告人对证人有要发问的吗?
被∶
辩∶
证:
审∶被告人有证据需要向法庭提交的吗?
被∶有/无。
(辩护人举证/不举证∶ )
审∶被告人、辩护人是否要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申请重新鉴定或勘验、检查的?
被∶
辩∶
三、法庭辩论
审∶法庭调查结束,进入法庭辩论,首先由公诉人发表公诉意见。
审∶由被告人作自行辩护。
被∶
审∶现在由被告人委托的律师发表辩护意见。
辩∶
审∶控、辩双方是否有新的辩论发言?
公∶
被∶
辩∶
四、最后陈述
审∶法庭辩论结束,由被告人作最后陈述。
被∶
审∶休庭,延期宣判/当庭宣判。
五、宣判
审∶详见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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