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困人员失能、半失能评估鉴定协议书
甲方:*******
乙方; *******
为了切实做好我**特困人员失能、半失能评估认定工作,加强失能类别管理,确保护理补贴资金用在实处。根据****救字***** 号《****特困人员认定办法》要求,经****人民医院和*******协商,签订如下协议书;
一、特困人员(农村五保户)接受评估鉴定时,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及其他证件,乙方安排评估鉴定人员应负责认真核对,确保无误。
二、乙方安排具备医疗资质工作人员,评估鉴定人员应客观公正、真实准确填写《****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评估表》,不得缺项漏项,并对其做出的评估报告结果负责。
三、开展集中评估鉴定工作,民政局提前一天告知乙方安排医生,乡镇民政所工作人员通知需评估鉴定对象由近亲属或者村干部负责带到指定集中地点进行评估鉴定,对特殊身体或家庭情况的,可采取入户上门进行评估鉴定。
四、特困人员失能、半失能评估鉴定费用,由县民政局承担,每人费用50元,实行按季度统计结算。
甲方;********(章) 乙方:*******(章)
负责人(代理)签字: 负责人(代理)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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