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委机关“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专项以案促改工作要求,我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工作人员“五个不准”纪律规定》、《开封市纪检监察干部“十个严禁”》、《开封市纪检监察干部“负责清单”》等关于加强自我监督的内容。结合自身工作、思想和生活实际,对照“十个是否”,认真开展了对照检查,剖析问题根源。
一、对照检查情况
1、是否存在理想信念和“四个意识”不坚定的问题
坚持学习党的思想、理论、方针、政策,对理论学习深度有待增强。
2、是否存在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斗争建精神不坚决的问题;
积极参加党内组织生活,面对当前面临的复杂形势和各种风险挑战,勇于担当的斗争精神力度有待增强。
3、是否存在对组织不忠诚、未如实填写个人廉政档案,违反规定向组织报告个人事项的问题;
不存在此类问题。严格遵守党的组织制度,如实填写个人廉政档案及有关个人事项内容,坚守监委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4、是否存在议案谋私、办人情案、跑风漏气和泄露工组中秘密的问题;
不存在此类问题。严格遵守纪检监察机关办理案件工作规定。
5、是否存在打听、干预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请托违规办事或受打听、干预、请托未按要求报告登记的问题;
不存在此类问题。案件办理过程中,严格按照审批程序办理。
6、是否存在违规接受宴请、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土特产等问题;
不存在此类问题。从未收受任何人的宴请和礼物,严格遵守纪检监察干部本分。
7、是否存在违规经商办企业或匿名参加经营营利活动的问题;
不存在此类情况。未经商办企业,不存在参与经营营利活动。
8、是否存在对待群众口大气粗盛气凌人,打着纪委的旗号耍个人的威风,搞特权、办私事的问题。
不存在此类问题。
9、是否存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未严格落实婚丧嫁娶备案,违规操办婚丧事宜的问题;
不存在此类问题。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严格落实报告制度。
10、是否存在自我要求不严格、生活中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问题。
不存在此类问题。在生活中,按照自己的收入合理安排消费。
二、存在问题根源
问题的产生,主要原因是:进入纪检监察系统时间短,对纪检监察工作的认识还比较浅显,学习相关理论知识时间也比较短,融会贯通更少。目前只能做到把工作完成,把工作干好还有所欠缺,还需要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
三、下步努力方向
1、坚定信念多学习,融会贯通出佳绩。系统学习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深入领会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准确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精髓要义,坚持系统学、跟进学、联系实际学,切实用创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进一步振奋精神,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遵纪守法当模范,忠诚干净有担当。严守党的纪律和规矩,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时时刻刻维护党章、遵守党规、执行党纪。积极主动参加党内活动。自觉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主动接受干部和群众的监督,做到对党忠诚老实,将自身打造成为执法守纪的纪检监察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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